噪声污染扰民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会经常遇到的问题。那么,噪声污染防治具体是由哪些部门共同监管呢?不同的噪声类别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即噪声主要分为工业噪声、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属于公安部门监管;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属于环保部门监管;交通噪声也是由公安部门监管,即交通道路上本身的噪声影响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只有道路是否按环评要求采取隔音屏等降噪措施的情况属于环保部门监管。
噪声这样投诉:
1、如果噪音是来自周围邻居在生活中发出的噪声(例如演奏乐器、从事装修等),服务业商业经营活动中采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商业促销,可以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投诉。
2、如果噪音是由周围工厂生产机器或建筑施工产生的,可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投诉,可拨打“12369”环境投诉热线。
3、如果噪声是城市主干道、二环、三环等道路交通系统上产生的,向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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